Re: [思辯] 賄選悖論
: 推 EKman:選舉 不是 選 有錢人 01/10 22:49
: 推 gamer:樓上講的即是答案。 01/10 23:26
: → gamer:選舉的本意是選賢與能,如果買票合理(法)化,等同於鼓勵候 01/10 23:26
: → gamer:選人拿錢出來砸,短期來看,沒錢有能力的候選人被壓縮生存空 01/10 23:28
: → gamer:間;長期來看,會使得政府向財團靠攏。 01/10 23:29
選賢與能....噗
這是毛語錄的其中一條嗎?
不好意思,我並不是要貶低毛澤東。
其實砸錢也有所謂砸錢的方法,世界上不會只存在亂砸錢的手法。
如果社會可以建立一種回饋機制,可使選民直接受到選錯了受懲罰,
選對了有嘉惠,那這個論點就會比看不到的「賢」更為有力。
不然試問,在沒有良好回饋機制的條件下,你要怎麼分辨賢與不賢者?
能的話就簡單多了,有錢即有能,如果長時間能夠保持有錢的狀態,
是否可以請你告訴我,如果這不是有能,那是什麼?
其實鼓勵候選人拿錢出來砸也沒什麼不好,反正鈔票就擺在選民眼錢,
他自然會採取對自己最有利的策略。難道真的有人認為簡單的砸錢必勝?
短期來看,沒錢而有能力的候選人,會為自己創造機會。
長期來看,政府向財團靠攏也沒什麼不好,回饋機制既然存在,
就代表當政府和財團弄不好的時候,選民就可以感受到,進而採取行動。
禁止買賣選票,其實就是毀壞回饋機制的作為,使民無知無覺,進而操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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