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思辯] 騎機車應戴安全帽

看板ask-why (知識奧秘)作者 (怎麼啦)時間16年前 (2008/05/24 17:37), 編輯推噓1(10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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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haryewkun (Har)》之銘言: : ※ 引述《kkeevviinn (扣扣)》之銘言: : : 是因為法律不應該要去規定並不妨礙他人自由的個人自由 : : 很多人認為這是錯誤的想法 : : 但是以訂定法律的基礎來看 : : 這種說法才是對的 : : 法律應該是用來規定禁止妨礙他人生命財產自由等事情 : : 而不是大有為政府訂了許多對人民好的法律 : 也許你應該解釋,為什麼法律應該是這樣呢?是基于什麼原則? : 否則的話,討論會卡在這邊的。 與其說 為什麼法律是這樣的呢? 不如說各位認為法律到底可以走多遠? 法律可不可以下令 智力超過140的人通過考試 就一定要去當醫生 或是當官員? 法律可不可以下令 如果有營養的米飯 不准吃不營養的雞排? 法律作為一種具有強制力的公權力 是代表了所有人來做決定 當我決定的事情會影響別人 而不用我自己負責 那法律要代表這個別人來規範我的行為 以免我的行為更誇張的傷害到他人 但是 如果一樣我自己知道對我自己好不好的事情 我卻不能決定 而必須依據法令來決定 這代表的意思是 國家認為我的智力與負責的能力不足以做出好的判斷 所以代表我把不好的判斷都禁止掉 或是當我做出不好的判斷時 向我收費以示懲罰 這就是我認為法律就是基於這種立場而存在的 國家可不可以大有為的幫我決定很多事情呢? 其實國家的判斷力真的很差 國家幫個人的判斷都非常粗糙而且缺乏效率 所以我認為這類的判斷應該是越少越好 : 安全帽法令到底是不是惡法:認為是惡法者,是基于你所說的立場,但似乎 : 沒有人進一步說明,為何應該持有這一種立場。 : 從本質上來說,為什麼政府不可以大有為的訂立對人民好的法律? : 用人道立場來說,為什麼政府不能夠明知一樣東西對人民不好,卻不可以禁 : 止?有理由嗎? 政府明知一樣東西對人民不好 那人民為什麼不知道? 要推廣或避免某樣東西 不是只有法律一途 還有宣傳、市場與教育 其他的手段會比政府好 : 或者說,這種立場,到底符合現實嗎? : 酒類飲品,只是開發給成年人,對兒童是禁止的;煙類產品也一樣。 : 在很多國家,自殺是犯法的,協助自殺是會以謀殺罪名被起訴。 : 所以,我在懷疑,您的老師所說的,會不會從一開始就是錯了。(當然我不 : 是法律相關人士,我只能存疑,但我建議把這個納入可能性之一) : BMI 方面,美國密西西比州,已經提議立法,禁止餐館向肥胖者供應食物: : http://law.lawtime.cn/lifadongtai/02-02/02-14459.html : 根據這條新聞,可以證明,只要有足夠的證據,證明肥胖會嚴重影響人體健 : 康,禁止肥胖,會對人民產生正面利益,那麼政府便會立法管制。 協助自殺本來就是在大多數國家犯法的行為 只有少數國家會對實施安樂死的醫生有免責例外的規定 在我國 自殺也是殺人罪 但是成功犯罪者就失去追訴他的能力 若只罰未遂犯 則自殺者必求其死 顯非其所欲見 所以才不追訴自殺的罪行 我對於國家法律與政府的信心並不堅強 我也不相信也不認同政府只要知道有什麼正面利益 就該去、會去、能去立法管制這類事情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8.231.96.125

05/25 01:41, , 1F
那國家幹麻抓你情我願的性交易? 公共秩序本來就蠻主觀
05/25 01:41, 1F

05/25 01:42, , 2F
人當然知道不好 但爽比較重要啊 抽煙吸毒不好但可以爽
05/25 01:42, 2F

05/25 01:45, , 3F
戴安全帽有點像強制接受基本教育 不去上學也沒妨礙別人
05/25 01:45, 3F

05/25 01:46, , 4F
所以你可以不上學吧 但不給小孩上學的父母好像會被罰
05/25 01:46, 4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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