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問題] 討論"love hotel"的翻法
看板translator (翻譯接案)作者TonyDog (vivre simplement)時間19年前 (2006/08/15 00:42)推噓2(2推 0噓 0→)留言2則, 2人參與討論串5/13 (看更多)
分兩部分回應。
一是關於討論態度的問題。這一點我尊重版主說話的權力,
不過如果討論時一點風度都沒有的話,恐怕不會有人願意跟這樣的人對話。
第二是,所謂的 Love hotel ,
根據広辞苑的解釋是:「洋風の連れ込み宿」。
何謂「連れ込み」?「愛人などを同伴して入り込むこと。」(岩波書店広辞苑)
何謂「連れ込み宿」?帶情人、第三者幽會的旅館。(日本小學館的日中辭典)
最原始的定義是什麼?至少字典要先翻過。
底下是一個簡單的問題以外的回應。
一
要講到「不要抱著一小句字典解釋」這種事情,
我想我並不是叫大家「只要」看字典就夠了;
我要說的是,不要連字典都沒翻,就直接想當然爾地說這就是「賓館」,
又扯說「臺灣後來賓館跟旅館因為作用不同而稱呼分開就是這個原因」、
甚至又扯到「Motel當然是更後期的另一種叫法」,
連基本的概念都沒有掌握,就直接丟出這些貽笑大方的說法,這是我所反對的。
版友對您的質疑「中泰『賓館』」,您怎麼不正面回覆呢?
二
「自己茍且沒關係,還要出來誤導別人就省了吧」,
這種態度正是要用在連字典都不翻的人的身上。
三
對於日本歷史與文化的不熟稔,閱讀他人問題的不用心,為了面子硬要說自己是對的;
其實在之前版友所問的「江戶大名」如何翻譯的討論串裡,
您連發問者所要問的「大名」就是要問江戶時代的「大名」這一點都搞不清楚;
連我與東京大學法制史專攻的助教授當面討論得到的回答,您也都還可以硬凹。
您不會又要狂言對日本的法制史,比起東京大學的助教授更為明瞭吧?
又,在「關於論文的英文人名格式」的討論串裡,
您刻意忽視正式學術論文的註釋法,硬要把把「口語」及「名人特例」拿來凹,
甚至還「推崇」中國的做法,夫復何言?
四
要會跑,先得要先會爬、會走。
翻譯要能趨於信、達、雅之境界,基本功夫則是應掌握基本字義。
五
一個連字典都不翻的人、也許沒有考過日本獎學金的人、也許也沒有到日本留過學的人,
卻不斷批評別人翻字典是錯誤、信口說別人「不讀專書」、
甚至還武斷地說別人「不懂日本的文化」,這可是一點說服力也沒有呢。
以上的回覆,稍嫌狂妄,還望其他版友及版主多加擔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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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編輯: TonyDog 來自: 82.234.73.133 (08/15 09:1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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